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《关于优化省级卫生健康机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》(粤卫办财务函[2021]3号)的要求,我院于2026年7月28日对需要采购的进口设备“超声皮肤影像仪和多功能皮肤生理检测仪”组织了专家论证,现将专家论证结果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限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如对本公示有异议的,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异议,逾期不予受理。联系人:晏小姐,联系电话:020-83028385,联系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7号老干大厦2楼设备科。
附件:../uploadpicture/附件1.超声皮肤影像仪进口论证资料.pdf
../uploadpicture/附件2.多功能皮肤生理检测仪进口论证资料.pdf
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
2026年8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