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科室:
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临床教学管理,保障医疗和教学质量,现增加相关规定如下:
一、轮科考勤:研究生在轮科期间,由所在科室负责对其进行考勤,月底汇总考勤情况报科教科。对无故缺勤者,将通报导师及科教科,及时责令整改。情节严重者扣除生活补助、午餐补助并报学校进行相应处分。
二、入科教育:研究生在入科报到时,由科室对其进行入科教育,并按要求做好记录。
三、阶段考核:研究生在研二第二学期末结束前须参加临床能力阶段考核,由科教科统一组织。
四、简易门诊及治疗班:为进一步提高临床实践能力,研究生在取得医师资格证并通过相关科室培训及考核合格后,在医院统一安排下承担简易门诊和治疗班工作。
五、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在同一科室轮转期间学习要求相同,如科室对其发放补贴,亦执行同等标准。
六、为保障研究生按时按质完成研究课题和毕业论文工作,在完成基本轮转学习要求的前提下,导师可与临床科室协商调整时间,给予专业型研究生一定的实验时间。